文化和旅游部: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可以超过剧院座位数的一半

2020-08-12 16:33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84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发布 "关于恢复在剧院和其他表演场所开放防疫和控制措施指南" 的通知(第三版)


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旅游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疫情防控现状和演出行业现状,现向各位印发 " 关于恢复和开放剧院等场所防疫措施的指南(第三版)。


我特此通知你


文化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


剧院和其他表演场所恢复和开放防疫和控制措施指南 "( 第三版)


本指南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新冠肺炎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和 "国务院关于共同防治新型肺炎冠状病毒感染联合防治机制的指导"(郭法明店(2020)14) 等要求而制定的,是为了加强剧院和其他演出场所的规范防疫工作。


一。所需经费总额


(1) 坚持正常的预防和控制。各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 "地域原则",严格遵守当地防疫防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演出场地在内的文化市场疫情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及时动态调整。要时刻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坚决克服麻痹观念、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放松心态,全面查清防控漏洞,密切注意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防控要求,密切注意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


(2) 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低风险区,经地方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中等以下商业演出。暂停新批准的涉外、港、澳、台商务演出活动(代理人员已在香港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在中、高风险地区,业务活动应暂时推迟。


(3) 坚持保留意见,限制现行规定。为了恢复演出场馆的开放,必须严格执行演出场地的预定和限流措施。剧院和其他表演场所的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 50%,并应间隔,以确保安全距离。在多戏院综合表演场所,不同剧院应在不同的时间、错误的高峰期或通过不同的途径进出场馆,加强整体规划和调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疏浚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在歌舞娱乐场所、风景名胜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厅和现场音乐厅(现场)举行商务演出,并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工作人员指导工作。


二。现场预防和控制管理


(4) 履行预防和控制主体的责任。演出场所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控规定,根据有关技术规范制定各自地方的具体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落实日常值班、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现场检查、安全管理等防疫环节的职责,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 五)加强清洁消毒工作。演出场所应建立 "清洁消毒记录表",明确消毒范围和频率,记录消毒时间、负责人及其他信息。演出前后,舞台区域、观众区、化妆室、通道、出入口、行政办公空间及其他公共场所均应彻底清洗消毒(建议使用含氯的 500 mg/ L 有效氯消毒液)。


(6) 加强通风和通风。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然通风将是表演场地的首选。如果使用中央空调和通风系统检查设备在开启前是否正常,则应清洗冷却塔等以保持新鲜空气出口的清洁;在运行过程中,应以最大新风量加强对冷却水和凝结水的卫生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或更换送风设备和部件。如有证实及怀疑个案,应在疾病控制部门的指导下,关闭中央空调及通风系统,并进行清洁及消毒。


(7) 配备防护设备。场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建议配备符合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同等防护等级标准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剂和其他消毒防护设备。在公共休息区、浴室等区域配备洗手液、快干手消毒剂等清洁消毒用品,方便消费者和员工随时进行清洗和消毒。经消毒的物品应按照指示妥善储存和使用,远离火源和动力源,不得混合或混合。应定期检查和及时更换防护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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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规范垃圾处理。演出场所应当设置专用垃圾桶等专用垃圾收集容器,指导专用垃圾桶、消毒纸巾等用品的使用,必要时将其紧紧放在塑料袋中。垃圾收集容器应清洁干净,无臭味,防止完全暴露,日产日产,并定期指向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地区进行地面消毒。


( 九)设立临时隔离区。演出场所应当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区,设置提醒标志,配备安全有效的防护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发烧和其他症状时的临时隔离。


( 十)加强防疫宣传。表演场所要加强防疫知识的普及,设置标牌、放置宣传材料、电子显示屏等手段,提高职工和消费者的防疫意识。


(十一)调查安全隐患。演出场所应当按照文化部关于在文化市场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森发(2017)5 号)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查消毒用品储存、电源管理等隐患,加强自检自查,加强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自检自查。


( 十二)鼓励网上服务。鼓励推广网上实名制购票和电子票务,鼓励使用网上支付,鼓励使用 QR 码门券检查,尽量减少直接联系。对于剧院和其他专业演出场所,实行购票实名制和真名入场制度。鼓励云音乐会、影剧院等网上演出,丰富文化产品供应。


三。工作人员和受众管理


( 十三)做好代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演出组织者应当与参加演出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者卫生承诺,预先做好演出人员(包括行政、后勤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温度检测和其他预防控制措施,建立 "表演人员健康记录表"。" 尽量减少演出中不必要的工作人员,注意保持一定距离。演员的人均更衣室面积不少于五平方米。



(十四)做好入学考试的登记工作。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温设施,并安排专人值班。观众进入会场时必须戴上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守则。如果观众拒绝戴面罩或不正常的体温,观众应拒绝入场。


(十五)加强现场检查。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工作,科学地提醒观众戴口罩,在入场、出场和演出中保持安全距离。


四.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十六)做好职工健康监测工作。执行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工健康记录表",每天对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随时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和行踪。发现职工有发烧、咳嗽、疲劳、鼻塞、流鼻涕、喉咙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安排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跟踪有关情况。


(十七)指导职工做好人身保护工作。演出场所应及时对职工进行防控措施和疫情应急管理方面的培训,督促职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应急管理等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十八)减少工作人员的积累。根据工作时间、灵活的工作制度或家庭办公模式,员工应戴口罩,用纸巾打喷嚏,捂住嘴巴和鼻子,或用胳膊肘捂住嘴巴和鼻子,并敦促工作人员不要拉链或堆积;加强员工膳食管理,鼓励实行错开膳食和散餐。科学管理工作会议以减少会议次数和持续时间。提醒员工减少不必要的旅行,尽量避免拥挤的人群,避免长时间呆在公共场所。


五.异常情况的处理


(十九)建立沟通机制。场所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附近指定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联系信息,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对疫情的了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的,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文化旅游行政部门报告疫情。


(20)在疫情发生时,要做好疫情应对和处理工作;演出场所出现疑似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工作,避免恐慌,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调查管理工作,暂时关闭现场。


六.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地域管理职责,提高防控和应急管理能力,加强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系,确保开放管理的顺利有序管理。


(二十二)加强外籍人员和其他表演人员的信息核实。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在审批外国、港、澳、台演出人员(已在港)业务活动时,应当审核有关的演出批准文件、出入境记录和上次在中国的其他资料,演出组织者应当配合,做好表演者健康检测工作,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十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开演出场所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规定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隐患,有效处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二十四)加强应急管理。当地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应急计划,明确防疫防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开展调查、评估、宣传和培训,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监督指导临时关闭场所。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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